本報訊(特約記者樊利仁)7月8日,丹鳳縣一青年借助龍駒寨收費站周邊群眾反映訴求一事,在網上散布《丹鳳縣收費站非法收費,致警民沖突》虛假信息、混淆視聽,誤導群眾,造成惡劣影響。7月9日,散布虛假信息的張某某被丹鳳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7月8日,丹鳳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新浪微博注冊用戶“張某某微博”于7月8日15時21分在“新浪微博”發布題為《丹鳳縣收費站非法收費,致警民沖突》主題微博,微博內容為一段時長10秒的視頻。該微博發布后,丹鳳縣公安局立即開展調查,經查該視頻內容為外地處置相關事件現場視頻,與微博標題沒有任何關系,涉嫌散布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該微博用戶的行為故意混淆視聽,誘導不明真相的網民誤以為丹鳳公安民警毆打反映問題的群眾,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經過調查,該微博賬戶為張某某所注冊。張某某,男,現年21歲,丹鳳縣寺坪鎮人,2016年曾因尋釁滋事罪被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目前正在緩刑考驗期。丹鳳縣公安局對張某某進行了依法傳喚,張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7月9日,丹鳳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丹鳳縣公安機關提醒網民,當看到這類網絡虛假信息時,要謹慎對待,細心甄別,核實情況,不要盲目跟帖評論。同時,希望網民在沒有核實此類信息時不要盲目傳播發布,以免誤導他人,觸犯法律,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