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約記者 陳風軍 通訊員 蔡謙)鎮安縣委嚴格按照省委脫貧攻堅“十條鐵規”要求,用足用活三項機制這根“指揮棒”,有效激發了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活力,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制度保證和組織保證。
為保證三項機制適用的廣泛性,鎮安縣委研究制定了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駐村考勤和鼓勵激勵“召回”管理容錯糾錯兩項制度,配套完善了村(社區)干部報酬與脫貧攻堅成效全面掛鉤實施辦法。由鎮辦黨委具體組織實施,對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工作開展季度研判,依據研判結果,提出鼓勵激勵、“召回”管理或容錯糾錯的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和縣扶貧局備案。符合鼓勵激勵機制的,在干部任用和表彰獎勵時優先考慮;“召回”管理的,在全縣進行通報,對人員及時調換;符合容錯條件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寬容。
縣委通過采取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做到同獎同罰、精準發力,形成全縣“一盤棋”、上下“一條心”的工作格局。充分結合市縣一季度“追趕超越”和“五大攻堅戰”考核結果,著眼全面覆蓋、全員激活,注重激發部門、單位、鎮辦領導班子和全體干部的整體合力和動力。縣委在6月份干部任用中,一季度各項工作排名比較靠前的單位,有18名干部被提拔重用,對工作推進不力的5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調整。
縣上對“下”的干部不是“一下了之、一棍子打死”,而是將三項機制運用與脫貧攻堅工作緊密結合,剛柔相濟,留希望、留出口,把“下”的干部,重新安排到重點項目、脫貧攻堅等一線進行鍛煉“補課”,為他們創造機會、搭建平臺,對“補考”成績優秀的再重用,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及時調整。目前,5名領導干部因履職盡責不到位,被免職調整到重點建設項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