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婷)為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市近日將全面開展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我市從5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商州區為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洛南縣、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為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8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分兩個階段進行,5月中旬到下旬為自查自糾階段,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專項檢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于5月底將自查自糾情況報人社部門。6月初到6月中旬為執法檢查階段,人社部門工作人員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檢查范圍為全市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檢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用人單位是否存在變相降低最低工資標準行為,如將加班工資、特殊崗位津貼和其它福利費用計入最低工資標準之內等情況;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情況。
各縣區將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受理和查處最低工資標準類的舉報投訴案件。對不按照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要及時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拒不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涉及人數較多,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罰的同時,還要面向社會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