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馬重陽)5月19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立法工作和《商洛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條例》的審議修改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豫琦,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吉斌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要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認識開展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持以立法引領和推動發展,優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和社會環境,為全市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要進一步做好銜接配合工作,做到無縫對接,確保順利完成立法工作任務。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府立法的立項、調研、起草、審查修改、協調協作、公眾參與等機制,改進方法,落實責任,全面提高政府立法的質量和效能。會議強調,地方立法要充分發揮市政府的主體作用,督促起草單位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立法工作。要堅持質量優先良法善治,始終把質量擺在立法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科學立法,把重點放在加強調研上;要民主立法,把焦點放在廣開言路上;要突出地方特色,把難點放在解決實際問題上,確保地方立法務實管用,進一步推動地方立法工作不斷進步。要注重統籌協調有序推進,形成地方立法工作合力,促進地方立法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人員政治素質、專業素質提升,多途徑、多渠道開展立法培訓,提高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