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趙滿平)為強推脫貧攻堅各項工作落實落細落小,丹鳳縣狠抓駐村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工作隊建設,聚力打造一批“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四鐵”脫貧攻堅隊伍。
丹鳳縣從思想認識、履職擔當、嚴格考勤、日常管理、深入基層、加強督查、建立清單、嚴守紀律、責任捆綁、召回制度等十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要求脫貧工作隊伍在思想上克服麻痹厭戰、等待觀望、心存僥幸的思想,主動履職擔當做好九件事:建強一個班子、上好一堂黨課、走訪一遍農戶、記好一本民情日記、寫好一篇調研報告、辦好一批民生實事、扶持一個產業、協調落實一批幫扶項目、協助化解一批矛盾糾紛。在日常駐村工作中,外出開會、培訓、聯系項目必須履行備案手續,進村入戶不能低價購買農副產品,在村民家中就餐要按規定交付伙食費。每周一9時前、周五17時后,第一書記要在微信群內以“圖片+文字”形式報告扶貧工作動態。每月要對在家貧困戶和移民點貧困戶走訪一遍,對外出貧困戶電話聯絡一遍,建立脫貧攻堅工作隊工作“成績清單”和“負面清單”。
脫貧工作隊實行縣直部門和包扶村黨建捆綁考核,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考核結果占據派出單位年終目標責任考核的一定分值。對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工作的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實行“召回”制度,被召回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同時派出單位要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選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