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5月28日電 (記者 陳靜)28日閉幕的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發展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六章四十條。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常江介紹,當前正值“十五五”規劃編制關鍵時期,有必要制定《條例》,加強和完善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更好發揮發展規劃的戰略導向作用,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條例》理順規劃關系,推動各級各類規劃各司其職、規范有序,形成規劃協同合力。
此外,《條例》將助力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推動與長三角有關省市建立規劃協同機制,強化重大問題聯合研究、重大項目協同推進、重大政策共同實施。
據介紹,《條例》突出規劃銜接協調,強化銜接審查程序,確保不同層級、不同類型規劃之間銜接協調,明確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立項實行目錄清單管理,以有效優化規劃資源配置,更好保障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發展。
《條例》還圍繞構建全流程規劃實施推進機制,提出了保障性要求,比如:加強政策協同和要素保障,促進財政、土地、就業、金融、產業等政策協同發力;健全監測評估機制,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監測結果和評估報告的有效應用;明確依法制定的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當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上海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曹吉珍表示,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條例》列為本屆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的正式項目,今年又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的正式項目。
《條例》的制定,從制度層面推進上海統一規劃體系建設,為規范發展規劃制定,保障發展規劃實施,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曹吉珍說,將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監督等環節納入法治軌道,讓“十五五”規劃以及今后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有法可依,提升規劃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不僅有助于增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還能更好地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據悉,以立法形式規范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可以更好地引導要素資源配置,規范經營主體行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條例》對人大在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方面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增強了規劃的權威性和穩定性。《條例》在制度層面加強了人大對規劃審查批準和實施情況監督,如對發展規劃草案和調整方案明確了初步審查的規定;加強發展規劃實施情況的全過程監督等。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忠偉指出,這是一部全新的創制性立法,對于推進上海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規范發展規劃編制,保障發展規劃實施,更好發揮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具有重要意義。《條例》內容務實、“解渴管用”。
全體系、立體化構建上海的統一規劃體系,全周期、全鏈條明確規劃管理要求,全方位、多視角匯聚各方智慧是張忠偉對《條例》特點的總結。
據悉,上海市發改委將結合《條例》貫徹實施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加強規劃銜接,強化規劃實施,同時做好規劃監測評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