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翠芳)日前,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印刷復制發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年印刷復制發行管理工作思路、重點和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印刷復制企業和發行單位的管理力度。
《通知》從四個方面著手加強對印刷復制發行工作的管理。
保障重點出版物印刷發行,全力做好《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等黨的創新理論著作、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印制發行工作;圍繞“決勝全面小康、決戰脫貧攻堅”重大主題,開展創新理論著作和主題出版物展示展銷活動;認真做好2020-2021學年中小學教科書發行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課前到書、人手一冊”政治任務。
推動印刷復制發行業高質量發展,統籌完善綠色化發展機制,推動印刷業融合發展;持續打造具有引領意義的文化地標和最美書店,推動書店向社區、校園、鄉鎮下沉延伸;加強新華書店陣地建設,推進新華書店網絡發行能力建設和農村發行工作;引導網絡發行健康發展,推動網絡發行企業與傳統出版發行單位深入合作,共同營造良好行業生態。
加強印刷復制發行行業監管,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全年抽查印刷復制發行企業比例不低于20%,抽查內部資料樣本比例不低于80%;加大重點案件查辦力度,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或兼營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未驗證印刷委托書、準印證違規印刷出版物、內部資料的印刷企業,一律從嚴處理;加強網絡發行領域專項治理,強化網上書店(含微商、微店等)監管,壓實網絡平臺責任,堅決關停非法網上書店,對未履行審查責任的網絡交易平臺依法追究責任;加強發行單位活動日常管理,完善重要活動事前報備和事后報告制度,建立臺賬記錄,加大巡查抽檢和明察暗訪力度;豐富監管內容和手段,開展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和發行單位年度核驗工作。
加強內部資料規范管理,嚴把內容導向關,不得編印中小學教科書及教輔材料、畫冊、文集、學報、年鑒、地方志等應由出版單位出版的作品,不得編印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內容的內部資料;嚴把審批數量關,從嚴控制內部資料數量規模,確保總量只減不增;嚴把事后監管關,充分運用樣本送交、內容審讀、質量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手段,對編印單位實施評價與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