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華)5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商洛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條例》是我市首部實體性地方性法規,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市首次對所立地方性法規開展立法后評估。
開展立法后評估是客觀全面了解法規實施情況,及時發現法規實施中存在問題,及時出臺配套制度、完善制度設計,切實推動法規實施、提高立法質量的有效途徑。評估調研組先后深入商州區、山陽縣部分居民小區和物業企業,實地查看物業管理工作情況,組織發改、住建、司法和法院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和業主代表進行座談交流,詳細了解全市貫徹執行《條例》工作情況,廣泛聽取相關部門、業主和物業企業等對《條例》貫徹執行和修改完善的意見建議。大家一致認為,《條例》總體制度設計科學合理,為加強住宅物業管理工作、改善居民的生活工作環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廣大群眾維權意識的提高,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還比較突出,《條例》有關規定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亟需建立相關配套規定,對有關規定進行細化和完善,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
調研組將認真總結《條例》實施成效,梳理歸納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存在問題進行客觀分析研究,形成立法后評估報告,為修改完善《條例》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