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萬葉娓)日前,商州區制定區級領導、科級領導、包扶干部和“四支隊伍”脫貧攻堅“四級責任人”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當前脫貧攻堅各級責任落得不實、政策掌握不精、幫扶工作不細、督查考核不嚴、協作配合不力等五方面突出問題。
制定“2225”工作法,保證工作時間。區級領導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時間調研推進分管領域和包扶鎮辦村、包扶貧困戶脫貧攻堅工作;科級領導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時間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責任;包扶干部每周利用不少于2天時間落實脫貧攻堅工作;“四支隊伍”每周利用不少于5天時間專門落實脫貧攻堅相關任務。
落實“四級責任人”,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區級領導、科級領導、包扶干部和“四支隊伍”脫貧攻堅“四級責任人”工作責任,深入轄區領域、鎮辦、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以及貧困戶一線調研,聚焦中央反饋問題,“兩不愁三保障”和“577”退出標準,調查“光伏、食用菌、勞務、菊芋4+X”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兩房建設、政策兌現的具體問題,及時召開協調會、專題會,研究解決脫貧攻堅工作問題,確保貧困戶按期脫貧摘帽。
開展“以考促干”,增強扶貧實效。區上按照分級分類、精準施考、全員施考、學以致用的原則,對“四級責任人”從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脫貧攻堅方針政策、精準識別精準退出標準、扶貧領域作風教育四方面內容,采取單位自考每月開展一次、隨機抽考每兩月全覆蓋一次的方式,組織集中考試,全面提升“精準”能力,切實增強扶貧實效。
建立考核機制,嚴明獎懲制度。成立區脫貧攻堅督導督查組,實行周報告制度,專職負責“四級責任人”工作法考核工作,將核查考核結果與干部個人和單位年度考核直接掛鉤。采取明查暗訪、實地檢查、入戶核查等方式,每周對區級領導、科級領導、包扶干部和“四支隊伍”的周工作報告報送情況、工作實績、工作成效三方面內容考核,根據核查考核成績結果按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劃分,對優秀的通報表揚,對較差的通報批評。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影響的個人或單位,由區紀委監委啟動問責程序,追究管理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