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省委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8年4月反饋了督察意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民生工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實。截至2019年2月底,省委環保督察反饋24個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14個,10個問題正在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一、提高政治站位,系統部署整改
市委、市政府把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堅持從全局統籌、大局謀劃。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的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省委督察反饋問題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商洛市貫徹落實省委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針對省委環保督察反饋的24個問題,制定了78條整改措施,逐一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時限要求。結合問題整改和工作薄弱環節,堅持舉一反三,系統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各項工作。2018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先后召開14次市委常委會、23次市政府常務會和21次專題會,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和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各縣區和相關部門均成立了由“一把手”掛帥的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機構,結合各自實際制定了具體整改實施方案。市、縣區建立了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工作臺賬,定期檢查、調度、通報整改進展情況。通過統一思想認識、層層傳導壓力,全市各級各部門環保責任意識、底線意識和紅線意識不斷增強,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頻次明顯增加,推動整改落實力度不斷加大。
二、突出問題導向,對標對表整改
堅持靶向施策、有的放矢,針對省委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全市生態環保工作薄弱環節,系統梳理歸納為七個方面,對標對表抓好整改落實。一是針對反饋生態環保重要決策部署傳達學習不及時、思想認識不到位等問題,市委、市政府把生態環保相關政策法規和重大決策部署的學習,納入市委中心組、市政府黨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先后開展專題學習15次。市委宣傳部制定了《商洛市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市委組織部結合領導干部年度調訓、網絡培訓、專題培訓,開展生態環保專題培訓19期,參訓縣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1096人次。二是針對反饋環保工作存在有上熱下冷、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各級環保職責不明確等問題,自2017年起,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全市領導干部年度工作實績考核和縣區、部門目標責任考核范疇,設置了14項具體指標,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定印發了《商洛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三是針對反饋揚塵、油煙治理不到位等涉及大氣污染方面的問題,制定印發了《商洛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和年度工作要點,修訂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系統推進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等措施,2018年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31天,連續6年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針對反饋城市雨污分流不到位、水環境保護措施落實不夠等涉及水污染方面問題,制定印發了《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及其考核辦法,進一步嚴格落實“河長制”、項目公示制、違法企業媒體曝光等制度。2018年,全市七縣區10個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達標率100%,丹江、洛河等9條河流17個監測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出省斷面水質持續穩定達到國家Ⅱ類標準。五是針對礦產資源管理和礦山開采等方面的問題,扎實開展了“三保三治”行動、非法采礦專項清理清查等系列整治行動,依法查處涉證問題礦山企業34個,注銷自然保護區采礦權8個、探礦權3個,調整范圍退出6個,開山采石礦山由141個整合為67個,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項目13個,治理礦山地質隱患23處。爭取中、省專項治理資金4792萬元,完成了26座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六是針對反饋網格化管理落實不到位等涉及秦嶺生態保護問題,制定印發了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縣、鎮、村三級網絡員職責。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秦嶺北麓違規建別墅問題的重要批示指示,對2018年8月份以來排查的秦嶺地區72個違規建筑問題已全部整治到位,454個環境突出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拆除黏土磚廠90個,拆除關停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養殖場134處,取締違法砂廠227處,復墾復綠92萬平方米。七是針對反饋陜西鋅業公司和陜西延長集團等企業存在的環境突出問題,積極協調籌措資金1.43億元,完成鋅業公司周邊衛生防護距離內三期移民搬遷,共拆除房屋面積7.25萬平方米,恢復耕地110畝,建設安置樓3棟342套41092平方米,預計2019年3月底前可交付使用。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氟硅化工有限公司制酸生產線2013年至今長期停產,承諾群眾搬遷未到位之前不再恢復生產,企業會同商州區政府計劃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62戶群眾房屋搬遷工作。
三、強化督察督辦,強力推動整改
省委環保督察意見反饋后,市委、市政府召開常委會和常務會立即進行研究部署,市省委督察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領導小組及時召開交辦會,把各項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和相關部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環保督察整改辦立即跟進開展督察督辦,累計下發整改督辦通知40多份、督查通報10多份,組織開展聯合督查6次,召開整改調度研判會4次,組織開展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回頭看”5次。結合推行網格化監管,加強執法檢查,2018年以來共檢查企業8155家次,行政處罰162起,罰款702.029萬元;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7起、扣押查封55起、停產限產9起、移送公安拘留22起、移送司法案件1起。加大宣傳引導和媒體曝光力度,先后在商洛日報、商洛廣播電視臺、市政府門戶網站等開設專欄,通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公示整改完成銷號信息,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公開舉報電話,暢通監督渠道,公開曝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四、完善制度機制,持續深化整改
一是完善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體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調整充實市環境保護委員會,成立了市環保督察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市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進一步加強對生態環保日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二是完善生態環保工作責任體系,先后制定了《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四年行動計劃(2017—2020)》《商洛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商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商洛市農村居民飲水安全管理條例》《全面推進河長制實施方案》《商洛市推進秦嶺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建設實施方案》《商洛市推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等,為搞好生態環境保護、抓好反饋問題整改提供了依據。三是完善目標考核管理體系,制定了《商洛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商洛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商洛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辦法,下發了《關于中省環保督察責任追究有關事項的通知》,強化考核管理,倒逼責任落實。四是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陜西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關于建立環境保護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建立了生態環境執法聯動聯席會議制度,市中級法院專門成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廳,市檢察院與市環保局聯合下發了《在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環境公益訴訟活動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為依法查處和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市貫徹落實省委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環保基礎設施和環境治理歷史欠賬較大,尤其是我市作為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自身財力有限,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城鄉污水垃圾治理、農村面源污染等資金投入壓力較大;二是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推進尚不夠平衡,個別問題整改進度比較緩慢,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務、扎實鞏固整改工作成果,仍需要進一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三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體制機制尚不夠健全。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省委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各方責任,落實工作措施,持續發力,加壓推進,確保按期按要求全面整改落實到位。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