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力宏)近期,《商洛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對外印發。根據實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范圍內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十三五”期間,全市醫療費用年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據悉,今年以來,我市在現行支付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收支預算管理,逐步推進以總額控制為基礎、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并完善按人頭、按定額、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
方案提出,一、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門診統籌、門診慢性病可按人頭付費;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二、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原則上對臨床路徑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逐步將可在門診開展的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保基金按病種付費范圍。建立健全談判協商機制,由醫保經辦機構牽頭,聯合物價、食品藥品監管等多部門就按病種付費費用標準、分擔比例、服務標準和內容、考核指標等進行談判,科學合理確定中西醫病種付費標準,做好按病種收費、付費政策銜接。三、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鼓勵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先行試點探索建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體系。按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復雜程度和實際資源消耗水平等進行病種分組,結合實際確定和調整完善各組之間的相對比價關系。可以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技術為支撐進行醫療機構診療成本與療效測量評價,加強不同醫療機構同一病種組間的橫向比較,利用評價結果完善醫保付費機制,促進醫療機構提升績效、控制費用。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費、付費標準包括醫保基金和個人付費在內的全部醫療費用。四、健全并完善按人頭、按定額、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患者向醫院轉診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
方案還對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措施、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相關改革等方面做了具體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