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張 勇)“扔水彈”“潑大糞”“放藏獒”……原本是愉悅身心、舞動精彩的廣場舞活動,近期以來卻“舞”出了不少麻煩。
近年來,隨著全民健身活動的推廣普及,廣場舞更是風靡大江南北。廣場舞因其動作簡單、老少皆宜,而頗受中老年健身者的青睞。如今在城市廣場、在居民區(qū),廣場舞已成為一道風景。廣場舞作為當下一種引人注目的大眾文化形式,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法蘭克福批判學派的代表人物阿多諾認為,藝術(shù)能把人們在現(xiàn)實中所喪失的理想和夢幻、所異化了的人性,重新展現(xiàn)在人們面前,藝術(shù)就是對被擠掉了的幸福的展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廣場舞是在“刷存在感”。沒有舞臺,沒有腳燈,沒有演員,沒有觀眾……這是展示自己存在的另一種自由形式。中國特色的廣場舞,不僅是一種對健康追求的集體宣示,而且也是社會轉(zhuǎn)型期幸福感抑或“被擠掉了的幸福”的潛意識釋放。作為一種來自民間、又獲得官方支持與認可的“狂歡文化”,廣場舞借助集體的藝術(shù)形式,構(gòu)建了民眾對烏托邦生活的想象。
作為集體文化的一個藝術(shù)符號,廣場舞在形式上整齊劃一,在社會心理上體現(xiàn)出鮮明的“群體思維”特征。在法國社會心里學家勒龐看來,群體的思維容易受到強烈感情和極端感性活動的支配,因此容易非理性化和缺乏判斷力。“群體思維”為“群體極化”提供了一定的心理基礎(chǔ)。后者是指在組織群眾中,個人決策因為受到群體的影響,容易做出比獨自一人決策更極端的決定。其原因:一是責任分散,人們可以減少因承擔決策責任帶來的恐懼感;二是行為一致,以獲取群體對他的認可及團體歸屬感。這就是為什么廣場舞群體在明知噪音擾民和有關(guān)法律的情況下,舞照跳,甚至加大音量、與投訴者和干預者進行群體對峙;而反對廣場舞的一方,則往往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采取類似拋物、潑糞等極端手段。其實,處理噪音污染問題并非“無法可依”。《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形都有警告、罰款的具體規(guī)定。廣場舞的支持者、反對者和管理者“有法不依”的背后,折射出“法不責眾”的社會心里和“群體極化”的文化表征。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曾提出“文化自覺”概念,即生活在一定文化歷史圈子里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自我覺醒、自我反省、自我創(chuàng)建。他將“文化自覺”的要義歸結(jié)為四句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并認為中國文化的特質(zhì)之一,就是“能想到人家,不光想到自己”,“設(shè)身處地,推己及人”。若有了這樣的“文化自覺”,廣場舞活動自然就能“舞”出和諧、“舞”出精彩,真正成為城市廣場的動人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