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王興來)市政府近日印發《商洛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在全市統一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是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之一,主要目的是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我市籌資標準為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城鄉居民,按年人均20元的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資金來源從基本醫療保險新增資金或累計節余資金中提取,也可以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劃撥一定比例解決。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新農合實行縣(區)級統籌。保障對象為商洛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參保人員。參保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按現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后,對個人負擔的合規住院醫療費用按現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的合規住院醫療費達到大病起付線1萬元以上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進行報銷。
城鎮居民從9月1日全面推開大病保險工作。山陽、鎮安、柞水、洛南四縣9月1日開展農民大病保險工作,商州、丹鳳、商南三縣(區)12月1日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