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亮 周小溪)近日,山陽縣制定出臺了《積極應對疫情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十條措施》,精準施策、精準發力,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促進貧困群眾務工就業。利用寧商勞務協作、區域對口幫扶協作、重大項目建設、企業復工復產有利時機,加強與輸入地對接,優先組織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發揮縣域工貿企業、扶貧車間、社區工廠、就業扶貧基地、能人大戶等吸納帶動作用,提供更多崗位,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對組織實施勞務輸出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等,根據輸出貧困勞動力數量、用工情況給予獎勵性補貼。
增設拓寬扶貧就業崗位。疫情防控期間,以未脫貧戶、脫貧監測戶為重點,增設巡查值守、保潔環衛、飲水消毒及管護、護林防火、治安維穩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優先安排貧困勞動力,并參照農村公益崗位工資標準落實報酬。增設的崗位工資,由所在村集體經濟收益資金統籌解決。
支持帶貧益貧主體復工復產。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工復產,根據經營主體吸納勞動力就業規模、帶動貧困戶情況給予一次性生產補貼。對已使用貸款或疫情期間貸款的經營主體,根據帶貧規模按照基準利率標準給予貼息支持,貼息不超過1年。
加快扶貧項目落地見效。已納入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對具備開工條件的,采取“以工代賑”“一事一議”等方式盡快開工建設,實行專班服務,優化工作程序,根據工作進度及時撥付資金;暫時不具備開工條件的,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做好扶貧項目設計、評審等前期工作,加快招投標進度,提前備工備料,為扶貧項目及時開工建設創造條件。
優化扶貧資金使用效率。將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統籌用于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及扶貧項目建設,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帶動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和發展產業,支持農業企業、合作社、社區工廠等帶貧主體克服疫情影響積極恢復生產,支持村集體組織增設公益崗位、吸納貧困戶就地就近就業,支持貧困群眾通過“以工代賑”“一事一議”等方式參與扶貧項目建設,支持貧困群眾因地制宜發展家庭種植、家庭養殖、庭院經濟等“短、平、快”項目。
落實扶貧信貸支持政策。創新線上線下辦貸模式,引導貧困群眾通過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網絡銀行等線上方式和縣、鎮、村三級金融扶貧服務點申請貸款和自助還款,加快新發貸款、續貸和展期審批進度,簡化業務流程,特事特辦、急事急辦。鼓勵承辦銀行機構適當降低延期期間貸款利率,減輕貧困群眾還款壓力,期間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
暢通消費扶貧渠道。動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優先購買扶貧產品,繼續落實不低于30%的職工福利費用于采購扶貧農特產品等政策。利用寧商協作對口幫扶建立長期穩定的定向購銷關系,進一步暢通扶貧產品銷售渠道。鼓勵和引導各類企業參與消費扶貧,積極推動扶貧產品進市場、進商超、進學校、進社區、進食堂,通過“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方式促進扶貧產品銷售。
規范金雞光伏資產收益分配。進一步完善金雞、光伏資產收益分配管理辦法,健全村(社區)考核機制,規范收益分配比例,村級金雞、光伏資產收益的80%用于支付貧困勞動力公益崗位和勞務費,支持鼓勵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做好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對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低保、特困供養等政策,優化簡化低保等社會救助審核審批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對外來困難人員給予1000元以下一次性生活補貼。供養機構居住的院民,在實行疫情封閉式管理期間,在其親屬家居住的,給予院民所在親屬每天生活費20元補助。
強化駐村幫扶工作。保持駐村幫扶干部隊伍穩定,脫貧攻堅期內單位包村、干部聯戶責任不變,駐村干部原則上不做調整。積極制定村、戶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幫助貧困群眾解決產業發展、務工就業、農產品銷售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及時宣傳表彰,對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駐村干部優先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