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梁鵬飛)丹鳳縣健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制度,通過制度保障項目規范實施,管好用好扶貧資金。
縣上制定出臺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導引》《丹鳳縣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扶貧資金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報賬制實施細則》《丹鳳縣鎮(辦)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丹鳳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辦法,對財政扶貧資金的范圍、用途、使用、管理、監督等作了明確的規定,建立健全財政扶貧資金管理制度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制度,嚴格執行“3-5-5”限時辦結制度,對資金下達15個工作日以上仍未執行的,由財政部門下發《催辦函》;6個月以上的,直接收回調整用于當年其他扶貧項目,提高了資金的時效性。同時執行財政扶貧資金支出周報告月通報制度、扶貧項目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制度和扶貧資金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增強了資金管理的嚴肅性。建立四級臺賬,按照“統一制定模板、逐級分別建賬、部門反饋溝通、鎮辦核對校準、縣級匯總建賬”的程序,探索建立了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臺賬,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臺賬分“縣級、部門、鎮辦、村”四級臺賬,縣級臺賬主要反映資金來源及投向,部門臺賬按資金來源反映項目審批立項及資金分配情況,鎮辦臺賬按資金投向反映項目建設和資金到村補助情況,村級臺賬主要反映項目受益對象。
通過制度規范管理,全縣財政資金報賬率達到94%,實現了扶貧資金規范管理,財政資金績效作用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