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力宏)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日常監督重點在哪里?如何開展日常監督?近日,市紀委監委出臺了《商洛市紀委監委日常監督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對市管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開展日常監督提供了操作規范。
《辦法》共八章、十三條,明確了日常監督工作的對象、內容、方法、保障措施和問題處置。《辦法》明確,開展日常監督要堅持依紀依法、寬嚴相濟,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統籌推進、協同發力的原則。日常監督工作由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負責,各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具體承擔,相關室(部)做好配合落實。《辦法》規定,在日常監督中,各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實行分級負責,對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以及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全覆蓋,重點圍繞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兩個維護”、全面從嚴治黨、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及其他需要監督的內容等方面開展監督。
《辦法》還規定了規范處置問題線索、參加會議、聽取匯報、監督民主生活會、日常督導、專項調研、督促巡視巡察整改、強化以案促改、開展政治生態研判、建好用好廉政檔案、其他監督方式等9種監督工作方法。日常監督的要點按照《2019年度對黨委(黨組)日常監督要點表》《2019年度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督要點表》執行。各監督檢查室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對日常監督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輕微違紀問題,采取談話函詢、實施問責、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或監察建議、通報曝光、嚴格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可以采取的其他處置方式等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