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杜景)近日,我市一男子因惡意透支信用卡9萬多元,涉嫌信用卡詐騙,目前已被商州分局從湖南押解回商。
46歲男子張某,于2014年在中國農業銀行商洛分行營業部一網點申請辦理了一張授信金額為10萬元的信用卡,多次透支用于日常消費及資金周轉,由于投資失敗,資金鏈斷裂,截止到最后還款日,欠款一直無力償還。農行商洛分行多次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對其提醒,張某開始口頭敷衍答應還款,最后索性斷然拒接銀行打來的電話。在逾期后的3個月里,農行工作人員通過郵寄催收通知書、上門送達公告等手段進行催收,張某均未還款。2018年初,農行商洛分行在多次催收無果的情況下報警,商州分局迅速立案,將張某列為網上追逃案犯。農行商洛分行積極向公安機關經辦人員提供嫌疑人相關資料、介紹情況,并共同研究制定清收措施,指定專人配合工作。在農行與公安機關的聯合清收下,2018年5月23日,張某在湖南武岡落網,其家屬籌資還清了信用卡逾期本金96240.24元,利息及滯納金39565.7元。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該行副總經理郭毅說:“如今信用體系日益健全,我行高度重視信用卡業務健康發展,將進一步加大信用卡不良透支清收力度,繼續聯合法院和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老賴’,同時希望廣大市民珍惜信用,讓信用更好的服務我們的生活。”
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