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云濤)近日,鎮安縣相關職能部門下發文件,出臺了《村(社區)干部報酬和脫貧攻堅成效全面掛鉤實施辦法(試行)》,將全縣所有村級干部與脫貧攻堅成效掛鉤,有效夯實了村干部的脫貧攻堅工作責任。
該辦法共分為總則、日常管理、激勵保障和附則等四章十七條內容。辦法規定了村級干部(含社區干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要強化教育培訓、嚴格考勤管理、建立工作檔案、注重實績考核等內容;對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轄區內脫貧工作滯后、政策執行不到位、精準識別貧困戶程序不規范、貧困檔案不重視、脫貧規劃不科學等問題的,視情況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等處罰規定。對于在脫貧攻堅中表現突出的村干部給予重用、樹立典型的同時將給予村班子800至1000元的獎勵;對弄虛作假違反扶貧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扣除村干部績效,視情況罰款500至1000元,涉嫌違紀的由相關部門給予黨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