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工作,維護商州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創建平安和諧商州,按照相關法規規定,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決定對商州轄區的所有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戶進行一次專項集中整治。
要求今后凡來商州轄區居住的流動人口,必須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已經在商州轄區居住的外來流動人口,必須在3月20日前到轄區派出所進行登記,登記時必須提供本人真實身份、居住處所、服務處所等信息。
用人單位和房屋出租者招用招住流動人口,應當登記其姓名、戶籍地住址、身份證件等基本信息,并督促其按照《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或者申報居住變更登記。凡現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主動到派出所進行出租房屋登記,并簽訂《出租房屋治安責任書》。嚴禁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嚴禁將房屋出租給利用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居住。發現租住的流動人口有違法犯罪嫌疑的,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告。
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或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商公州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