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濟因素。調查表明,目前老年人的經濟收入總體水平不高,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老年人占43.2%,月收入500—1000元的占24%;1001—1500元占11.7%;1501—2000元占10.4%;2001—3000元占5.8%;3000元以上占4.9%。由于經濟收入有限,老年人除在吃穿用等日常生活方面必需開支外,有的還要看病買藥、貼補兒女生活、資助孫輩上學,而用于學習娛樂、外出旅游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支出相對就很少。
3.心理因素。老年人普遍有“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和兒孫繞膝,享受天倫之樂的思想,既期盼子女事業有成,鼓勵其遠走高飛,又對“兒女不在身邊,心中煩惱無人傾訴”時有抱怨。隨著年齡增大,老年人的心理也逐漸發生變化,常被失落、孤獨、焦慮等情緒所籠罩。此時,配偶就成為老年人的主要精神支柱。大部分老年人都保持著和諧的夫妻關系,相濡以沫,白頭偕老。假如一旦喪偶,失去對方的沉重打擊將會給老年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創傷,心理抑郁苦悶,甚至引發嚴重的軀體疾病和精神障礙。
4.設施因素。社會各方面提供的具有滿足老年群體精神文化需求功能的設施或活動內容,主要包括公園綠地、健身場地、健身器械、科普畫廊、電視節目、圖書報刊、知識講座、老年大學等方面。調查中組織老年人對文化娛樂活動設施和活動內容進行滿意度評價,其中滿意度較高的項目是電視節目,其次是老年大學,之后依次是鍛煉場地、知識講座、健身器械、圖書報刊,滿意度最低的是公園綠地和科普畫廊。戶外活動場地的缺少,限制了老年人文化娛樂活動的開展。也有不少老年人要求有關部門加強電影下鄉、養生保健知識下鄉工作。
加強農村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設的思考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老年人的物質生活逐步改善,他們對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加強烈。如今的老年人大多覺得生活枯燥,心理孤獨寂寞。所以,想方設法地填補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空白”,就需要不斷地延伸、擴展和優化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間”。
1.重視心理關愛。應把關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問題作為文化養老的重要內容去抓,在文化教育、輿論宣傳、心理咨詢、疾病康復、志愿者服務和精神產品提供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和實踐。落實“快樂晚年,精神關愛”行動,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務組織和服務網絡,積極創建老年精神關愛示范基地和示范點。培訓心理服務專業人員,為老年人提供專業的心理疏導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設立聊天、心理咨詢等服務場所,開展心理健康和科學生命觀等方面的教育。
2.發展老年教育。應把老年教育列入終身教育體系,統一規劃,加強管理,擴大老年教育覆蓋面,提高教育水平,力爭在每個鎮都建立老年大學教學點,利用各種遠程教育手段,為眾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創造有利條件。
3.豐富文化生活。鎮、村社區應經常組織開展科學、健康、形式多樣的老年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年歌舞隊、秧歌隊、戲劇隊、健身操隊、門球隊等形式多樣的老年人娛樂活動隊伍。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藝術活動,辦好各級老年活動中心,讓廣大老年人“老有所樂”。
4.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發揮老年人的優勢和特長,鼓勵和支持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和社區建設等活動,營造“老有所為”的社會環境。積極搭建老年人才服務平臺,拓寬老年人參與社會的渠道。
5.保障合法權益。各級司法部門應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及時受理、及時立案、及時審理、及時執行。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各級公安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懲處。并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為老年人提供及時、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務,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