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左 京)記者從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了解到,從即日起,我市全面落實出入境管理新規,我市境內居住證持有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居住地的縣級(含)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
從今年4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國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縣級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請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的措施。省公安廳也及時推出5條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推進該項工作。措施指出,戶籍在本省的居民可憑本人身份證直接辦理出入境證件(除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前往港澳定居、赴臺個人游簽注、赴臺定居外),省級部門和設區市級政府確認的外籍高層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需申請辦理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針對公安部、省公安廳出臺的多項管理舉措,今年以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堅持“出入有境、服務無境”的理念,以扎實的作風、過硬的業務素質,積極落實公安部、省公安廳推出的多項便民新規。組織出入境全體民警扎實學習新規內容,夯實自身業務水平;組織全市出入境民警業務培訓,強力推進便民新規的落實,提高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效率;通過多渠道、多平臺,擴大出入境便民新規的宣傳,提高群眾對新規的知曉率,進一步方便群眾辦證。目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已受理審批省內居民異地申請出入境證件77人次,居住證持有人申請出入境證件2人次,讓辦證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了辦證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