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唐淑君)近日,我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業務正式啟動實施,大病報銷比例最高達70%,大幅減輕了城鎮居民發生重大疾病時的經濟負擔,緩解了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商洛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主導、專業運作、保本微利、責任共擔”的原則,由政府采購中心統一招標,確定人保健康商洛分公司承辦全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大病工作。由市社保局統一為全市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向人保健康商洛分公司投保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人保健康商洛分公司對凡是參加商洛市城鎮居民社會保險的居民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全年累計超出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和賠付。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賠付起付線為1萬元,個人自負合規費用分段、分級累進支付標準為1萬元(含)以下不予賠付,1萬元以上至3萬元(含)賠付50%,3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賠付60%,10萬元以上賠付70%。申請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的以下資料: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結算單原件;住院醫療費用結算票據醫保附聯原件;城鎮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及復印件;申請人的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非患者本人提出申請的,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與患者相關的關系證明文件。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是進一步體現互助共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