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記者 李 敏)7月10日,我市召開商州區2014年中心城區禁燒煙煤工作推進會,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時期禁燒煙煤各項工作任務。
據悉,市人大制定出臺的《關于商洛市中心城區禁燒煙煤的決定》,從2013年11月1日起,商洛市城區東龍山以西,滬陜高速以北、構峪收費站以東、金鳳山主脈以南為禁燒煙煤范圍,并要求城區禁燒煙煤范圍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禁止使用煙煤,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截至2013年底,中心城區170家222臺鍋(窯)爐中,停燒、拆除、改氣共104臺。截至今年6月底,已改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單位由原來的3家3臺增加到現在50家68臺(其中2014年新增6家8臺),停燒18家23臺,拆除16家21臺,經改造使用無煙煤的82家106臺,使用煙煤4家4臺。目前,中心城區仍有86家110臺燃煤鍋爐需改造。
為使這項工作順利實施,市政府從市環保基金中籌措200余萬元,對于在中心城區禁燒煙煤范圍內,將燃煤鍋爐在限定時間內改用天然氣、電、潔凈煤等清潔能源的單位及個體鍋爐使用工商戶,按照原鍋爐噸位大小進行獎勵。另外,商州區環保局將組織人員對各單位鍋爐改造進度進行月檢查月通報,對改造工作不力的單位由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和媒體曝光,對拒不執行的單位和個體戶,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并責令其自行拆除燃煤鍋爐。同時將禁燒煙煤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單位在文明創建、評優樹模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