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新疆昌吉11月27日電 (張家偉)記者27日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簡稱“昌吉州”)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昌吉州已出臺《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辦法》(簡稱“《辦法》”),是全疆首個以政府規章形式全面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地方立法,填補昌吉州在依法行政領域地方立法空白。
發布會現場。張家偉 攝此前,昌吉州啟動立法程序,借鑒廣州市、合肥市經驗,全面梳理相關問題后形成草案初稿,并先后采用網絡征求意見、書面征求意見、立法研讀、立法專家論證、部門研討等方式,共征集建議223條,采納160條。
今年,昌吉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該《辦法》,以政府令的形式發布,于7月起正式施行,共8章65條,內容涵蓋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爭議化解等全方位內容,為行政機關提供具體操作指南。
昌吉州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李廣說:“這部《辦法》的出臺,是我們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服務人民群眾的一項重要舉措。”
李廣稱,《辦法》構建了一個覆蓋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的制度框架,著力解決基層執法中大家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將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經驗固定下來、推廣開來。《辦法》自實施以來,政府決策更規范、執法方式更智慧、營商環境更優化、民生保障更有力等優勢逐漸顯現。
李廣表示,“十五五”期間,將以《辦法》的施行為重要抓手,系統謀劃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在聚焦民生和新興領域“小切口”立法、持續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全面實施普法為民工程等方面推出務實舉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