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6日電 (記者 張素)臨近世界海洋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6日發布2024年全國海事審判典型案例,涉及用“中國速度”和“東方經驗”打造國際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等內容。
此次發布的“英國某銀行與土耳其某公司訴前財產保全案”顯示,基于對中國海事法院的信任,外國當事人特地選擇在中國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扣押船舶。
位于中國廣西的北海海事法院快速受理申請、實施扣押。在英國某銀行因擔心船舶到錨地后會有逃逸風險而明確反對移泊情況下,北海海事法院積極協調邊檢部門加強監管,打消英國某銀行的顧慮,準許船舶移泊至錨地,避免長期停泊在碼頭泊位而產生高額費用。扣押期間,北海海事法院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僅用9天就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順利化解1800萬美元的國際海事糾紛,實現案結事了。
最高法表示,該案充分展現了中國海事司法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的良好形象,是中國打造國際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的生動實踐。
此次發布的“郝某某等88人訴某船務公司船員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中,天津海事法院通過核查不同工種船員的工資市場行情、案涉船員上下船時間等,積極促成所有102個案件的88名船員與某船務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出具民事調解書確認船員工資等費用,并經審查確認上述款項對涉案船舶享有優先權。涉案兩船于今年1月被司法拍賣,88名船員的工資等費用均得到及時清償。
此外,本次發布的“中山某服務部訴某航道局、香港某工程公司其他海商糾紛案”,是海事法院參照民事訴訟法涉外編有關規定,處理內地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之間海事案件區際管轄沖突的典型案例。
案情顯示,武漢海事法院結合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當事人提出的不方便法院管轄異議進行審查,同時結合澳門法院已受理相關爭議、澳門民商事判決在內地的認可與執行等因素考量,認為由澳門法院管轄本案更為方便,也更有利于債權人代位權的實現。
最高法認為,該案增加了內地和澳門之間的司法互信,充分體現了不方便法院原則在協調平行訴訟管轄沖突、節約司法資源、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