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7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7日對外發布人民法院案例庫建設運行工作規程。其中明確,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檢索人民法院案例庫,嚴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并參考入庫類似案例作出裁判。
最高法同時指出,各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參考入庫類似案例的,可以將類似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作為本案裁判考量、理由參引,但不作為裁判依據。
此外,公訴機關、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提交入庫案例作為控(訴)辯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在裁判文書說理中予以回應。
人民法院案例庫是由最高法統一建設的案例資源庫,收錄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和經最高法審核入庫的參考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和社會公眾查詢、使用、學習、研究。入庫案例分為刑事、民事、行政、國家賠償、執行五種類型。
今年2月,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當時入庫案例已達3711件,刑事案例、民事案例分別占比39.15%、44.27%,基本實現對常見罪名、多發案由的“全覆蓋”。
最高法強調,人民法院案例庫實行動態調整機制。最新發布的工作規程也對參考案例的出庫、替換、修改完善等作出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