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賽青克(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賽青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賽青克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委副書記、政府副區長的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政府副區長,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購儲備拍賣中心主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回民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