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醫保政策 提高醫保待遇
我市推出11項醫保惠民新政
本報訊 (記者 白志鑫)近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我市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11項醫保政策,提高參保群眾醫保待遇。
提高門診慢特病待遇保障水平。Ⅰ期、Ⅱ期矽肺病居民醫保患者可以享受Ⅲ期矽肺病患者每年4200元門診醫療費支付限額的待遇;居民醫保門診慢特病用藥放寬到市內外所有聯網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
提高普通門診和門診“兩病”保障水平。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單次(或每日)基金支付限額由過去的30元提高到50元;取消“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的參保患者不再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的規定,患者可以同時享受普通門診和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報銷待遇。
提高住院報銷比例。城鄉居民在市內外二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各提高5個百分點,提高后市內一二三級醫院分別執行85%、75%、60%的報銷比例,市外一二三級醫院分別執行75%、65%、50%的報銷比例。
將26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康復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康復治療費用,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互助基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參保人員經醫療保險報銷后,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按醫療救助有關政策予以救助。
優化精神病患者醫保待遇政策。精神病患者住院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符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和醫療救助。
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新政對患者一個年度內多次住院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政策內費用,由過去的單次結算后不予累加,調整為單次或多次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費用,大病保險報銷時實行分段按比例累計支付,全年只減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實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就醫減少起付線的激勵政策。暢通向下轉診通道,鼓勵非必要不上轉,將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后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癥穩定期患者及時轉診至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和康復,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雙向轉診,只收一次起付線,上轉患者只需要補足高級別醫院起付線,下轉患者不再收取起付線。
全面落實直接結算制度減輕患者負擔。凡在市內外已上線使用“醫保新平臺系統”的聯網定點醫藥機構住院及門診慢特病購藥,醫療費用均按我市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及門診慢特病政策直接結算報銷,患者僅支付統籌基金應付以外的費用。
降低參保患者醫用耗材自付費用。取消對19種高值醫用耗材的限價政策,將基本醫療保險可報銷類醫用耗材費用全部納入報銷范圍,單價在5000元(含)以下部分,直接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5000元至2萬元(含)部分,個人先行自付30%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超過2萬元部分,個人先行自付50%后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新版醫保藥品目錄藥價更低、受益人群更多。2022年共計74種藥品新增進入目錄,11種藥品被調出目錄。調整后,2022年醫保目錄內收載西藥和中成藥共2903種,另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藥飲片892種。新納入藥品精準補齊腫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見病、婦女兒童等用藥需求,擴大受益人群,大幅提升藥品可及性和用藥公平性。按照限定的支付范圍,目前醫保目錄內所有藥品年治療費用均未超過30萬元。
調整特殊藥品管理范圍提高供應保障水平。將特殊藥品由過去的126個調整增加到167個;同時將未納入特藥管理范圍的注射用艾普拉唑鈉等其他國家談判藥品共147個,按普通乙類藥品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適當提高特殊藥品報銷比例,職工醫保、居民醫保特殊藥品報銷比例各提高10個百分點,分別按80%、60%比例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