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肖云)4月27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我市日前發布關于規范商業營銷宣傳行為的提醒告誡書,要求各類市場主體在開展商業營銷宣傳活動時,堅決維護商業營銷宣傳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確保各類商業營銷宣傳活動體現和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公序良俗,為慶祝建黨100周年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
為防范借慶祝名義等從事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依據廣告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商業營銷宣傳管理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對我市市場主體開展商業營銷宣傳活動作出如下提醒告誡:嚴禁借慶祝建黨100周年和“十四運”名義進行商業炒作,嚴禁營銷宣傳禁止銷售的“勛章”“獎章”“紀念章”及偽造的“紀念幣”“紀念鈔”“紀念郵票”等物品;嚴禁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黨和政府重大慶祝活動標志標識、慶祝活動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等進行商業炒作。特別是不得將“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用于商業活動;嚴禁設計、制作、發布涉及政治敏感性問題或者具有社會不良影響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嚴禁設計、制作、發布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的商業廣告;嚴禁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嚴禁設計、制作、發布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包括在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中違法宣稱“特供”“專供”及“RMDHT”(人民大會堂)、“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情形;嚴禁設計、制作、發布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規范中國地圖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嚴禁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嚴禁設計、制作、發布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嚴禁設計、制作、發布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等。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測監管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行為,曝光產生惡劣影響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群眾若發現相關涉嫌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