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楊民 劉軍民)近日,洛南縣制定出臺了疫情防控期間嚴明干部紀律和鼓勵激勵疫情防控一線干部的九條規定和九條措施,采取嚴管厚愛結合,鼓勵激勵黨員干部主動履職、積極作為,強化疫情管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該縣相繼制定出臺了《洛南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明干部紀律九條規定》《洛南縣鼓勵激勵疫情防控一線干部九條措施》。九條規定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主要領導務必靠前指揮,一線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堅決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防控要求,各級各部門必須不折不扣落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各項措施,嚴禁黨員干部履職缺位不擔當,被動應付、推諉扯皮,上交矛盾、回避問題。凡違反紀律規定的,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情節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撤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
九條措施主要有,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按程序及時接收入黨,積極向黨組織靠攏的優先確定為培養對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一線干部的工作、生活保障,并視情況予以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和病源檢測的相關人員,每人每天補助300元;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護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補助200元。對在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出現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發生意外傷害的一線干部,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醫療報銷、工傷保險等相關待遇。縣委組織部下撥專項黨費用于慰問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醫療機構、醫務工作者、基層黨員干部和公安民警。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堪當重任的優秀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對表現突出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正副職干部,根據有關規定優先推薦參加基層公務員招錄考試,并在村級換屆時優先提名。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做出優異成績的醫護人員、公安干警及其他黨員干部,由各級黨組織推薦,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及時記功獎勵,優先評聘職稱或晉升職級,專業技術人員優先推薦或評選為市縣優秀人才和拔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