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金牛璩宏偉)日前,丹鳳縣出臺《脫貧摘帽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嚴肅脫貧攻堅工作紀律,為全縣順利實現脫貧摘帽目標提供紀律保障。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規定責任追究方式分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5種方式,追責對象包括全縣所有承擔扶貧工作任務的公職人員,并詳細列舉應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的11種情形。此外,《辦法》還規定在中、省、市、縣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評估、專項檢查、日常督查檢查中,被通報批評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單位或個人,在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的同時,還應根據問責情況在該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分別扣0.5分、1分、2分,以此倒逼幫扶單位和幫扶干部認真履職盡責,確保全縣脫貧摘帽各項任務全面落到實處。今年1月至2月,丹鳳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扶貧領域信訪舉報12件,立案6件,結案3件,給予黨紀處分4人,下發扶貧領域督查通報1期,實施第一種形態追責問責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