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 者 謝 非 通訊員 鄧元哲)丹鳳縣公安局偵破了一起冒充國家單位工作人員的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5起,共計詐騙金額53萬元。近日,丹鳳縣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并處5萬元罰金。
2018年8月28日,家住丹鳳縣龍駒寨街道辦的周女士來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她被在高交大隊上班的一名王姓朋友以給弟弟安排工作為由,詐騙30萬元。經初查,2018年3月至8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向周某謊稱其在高交大隊工作,近期單位正在招人,可以幫周某的弟弟安排工作,周某信以為真,先后向王某匯去其索要的報名費、體檢費、服裝費、保證金等29筆匯款共計30萬元,之后王某杳無音信,其弟工作也無著落。
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通過研判分析、走訪排查,迅速鎖定并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經訊問,王某沉迷于彩票不能自拔,將自己和妻子多年的積蓄全部用于購買彩票,并向親戚、同學、朋友借錢購買,依然未中大獎。不甘心的王某開始從周邊人入手,以自己在高交大隊上班為由,謊稱可以為他人安排工作,先后詐騙包括周女士在內李某、喻某等5人錢財共計53萬元,用于自己揮霍和購買彩票。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丹鳳縣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