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聰)9月22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下發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等10項行業新標準的通知,我市各駕駛員考試場地及其系統信息的升級工作正在緊張進行,確保從10月份起,全市正式執行新的駕考評判標準。
重視養成良好文明駕駛習慣
本次修訂優化調整了考試內容題型、操作要求和評判標準,標準更加細化,更加貼近實踐,沒有增加難度,有的項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試內容調整了考試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試點,目的使學員在駕校不單單只是學會駕駛這項技能,更重要的是養成良好的文明駕駛習慣,在培訓中重點突出安全文明意識的培養。
從細節動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識
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的內容全部調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中。調整了考試內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題比例,單列文明行車常識、典型事故案例等內容。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直行通過路口、左右轉彎等項目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從細節動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識。
更加結合實際道路交通環境
理論考試將模擬實景,通過圖片、視頻等模擬實際道路交通場景,考核考生對實際交通情況的認知、判斷和處置能力。場地考試突出實用性,倒車入庫、直角轉彎等項目允許適度停車觀察,對中途停車由以前評判不合格調整為每次扣5分。科目三駕駛技能考試強調安全文明操作,轉向燈的使用要求比以前有所加強,變道、掉頭、靠邊等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開轉向燈少于3秒即轉向由以前的扣10分調整為不合格。靠邊停車項目操作要求也有所改變,由以前的車輛距道路邊緣線30cm以上扣10分調整為距邊緣線30cm以上50cm以下扣10分,大于50cm不合格。
進一步優化調整考試方式
小型車科目三夜間考試方式調整為,采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大型車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項目不再補考;對夜間考試不合格當場補考的,白天考試成績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