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亞軍 王濤)污染物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近日,公安商州分局查處了商州首例環境污染案,兩名違法人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8月17日,公安商州分局接到區環保部門移交的一起商州區某機磚廠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污案。接到案件后,公安商州分局立即抽調專人進行調查。經查,2016年11月22日,商州區人民政府依法對商州區某機磚廠等12家違法違規企業予以關閉。2017年8月4日,商州區環保局在商州區某機磚廠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的一土窯未按照申請的“環評”要求建設防治污染設施開機生產,土窯的全部污染物不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對該企業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污行為,商州區環保局依法進行了查封,并依照《環境保護法》移交公安商州分局處理。
日前,公安商州分局依照《環境保護法》依法對該企業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污行為進行了處罰,對企業法人許某某和直接負責人王某某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