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特約記者 馮永發 通訊員 王祺)近日,丹鳳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進行清理,確保所有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立有依據、廢有原因、改有目標,讓政策性文件更具權威性、操作性。
丹鳳縣主要針對2014年精準脫貧工作開展以來全縣各級各部門制定出臺的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涵蓋以縣委、縣政府或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及縣財政、扶貧、發改和“八個一批”牽頭部門等縣級單位及各鎮辦發布的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在文件清理中,堅持立足實際、法制統一和公開透明原則,凡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實際的文件,予以保留,繼續有效。對內容與法律法規或上級相關文件不一致的,不符合實際的,難以執行的,“試行”、“暫行”辦法超過兩年的,經實施機關評估后認為需要修訂的,一律修訂,重新發布。主要內容與法律法規或上級新出臺的政策規定、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未按“三統一”管理制度要求實行的、文件適用期已過或調整對象已消失的,一律廢止。在縣級各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清理,對部門起草的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評估、清理并提出保留、修改或廢止意見。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對相關部門清理意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并按程序公布清理結果后,由各部門按照審定意見對相關文件進行修訂并按程序重新發文執行,各鎮辦按照清理結果和重新印發執行的上級文件,及時對相關文件進行廢止、修訂,確保政策執行有序銜接。此次清理工作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縣政府法制辦對各部門報送的清理初審意見依法依規進行審查。按照計劃9月中旬可以全部完成,屆時凡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精準脫貧政策性文件,不得作為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