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肖)近日,洛南縣人民檢察院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依法批準逮捕,該案是洛南縣發生的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劉某自2016年起,通過微信聯系客戶,收取費用,非法為他人查詢車輛檔案、人口戶籍、住宿記錄等各類公民信息達300余條,牟利數萬元,嚴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破壞了公民個人隱私。
檢察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注意個人信息保護。不隨意用手機號、身份信息注冊各類網絡用戶;不輕信路邊各類手機掃描二維碼送禮品活動;不隨意丟棄含有個人信息的車票、快遞包裝袋等。一旦發現自己的相關信息遭到竊取或泄露,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