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三秦都市報)消息 (記者 張毅偉)6月21日,記者從省衛計委獲悉,我省發揮城市三級醫院作用,進一步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工作,貧困人口患七種大病集中救治。
大病2018年底前集中救治
2018年底前,各地市以縣(區)為單位,對所有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包括經民政部門核實核準的農村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兒童白血病和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的所有大病患者,在承擔對口幫扶任務的城市三級醫院技術支持下進行集中救治。
2017年底前,承擔對口幫扶任務的城市三級醫院首先幫扶56所國定貧困縣縣級定點醫院,完成已確定的5113名患者范圍內的大病救治任務。國定貧困縣5113名大病患者救治時間節點: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患者救治任務在100名以內者8月底完成;100-200名以內者9月底完成,200名以上10月底完成。
精準醫生與患者一對一簽約
以縣(區)為單位,由縣(區)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技術人員,在國家衛生計生委提供的5113名患者名單基礎上,深入農村進一步篩查、診斷、核實貧困人群中的大病患者人數,建立專病救治臺賬,由鄉村醫生和鄉鎮衛生院醫生與患者一對一簽約進行跟蹤管理。
救治對大病患者制定治療計劃
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根據建檔立卡患者病情和病種分類情況,組織專家制定大病救治計劃,有組織有計劃地組織患者到縣級定點醫院進行集中救治。對一次性治愈的疾病,組織力量集中救治;需長期治療和轉入康復期的患者,按照特種慢病進行管理。
承擔對口幫扶的城市三級醫院,要依據縣(區)定點醫院的大病救治計劃,對于縣級定點醫院收治的疑難、復雜病例,有針對性的派出醫療專家在受援縣定點醫院進行集中會診、技術指導和救治。
對于確需轉診的大病患者,必須由縣級定點醫院負責,通過市級、省級定點醫院及對口支援醫院按照分級診療原則,實行逐級轉診救治并跟蹤管理,康復治療轉回縣級醫院進行治療。轉診時要明確書面告知上級醫院該患者為農村貧困戶。
用藥優先選擇醫保藥品
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各級大病專項救治定點醫院,要遵守“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嚴格按照專項救治的各個疾病的臨床路徑開展救治工作。優先選擇基本醫保目錄內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藥品、耗材和適宜的診療技術。要按照單病種費用標準,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省、市級醫院要將超支費用控制在8%以內,超出部分,由經治醫療機構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