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市政府下發《關于開展建筑市場及房地產市場規范管理綜合整治活動的實施方案》,決定對全市所有在建及2014年以后建成的住宅、商業、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程以及所有住宅小區項目和小區物業管理工作開展規范管理綜合整治活動。
本次綜合整治活動有五個方面的重點:一是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方面,重點查處不按程序辦理立項、用地、報建、環評、人防、消防以及“一書三證”等審批手續的建設工程和房地產項目;對存在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以及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掛靠及出借資質等違法行為的建筑工程從嚴處理;二是工程建設規范遵守方面,重點查處施工企業不按各項規范和綠色建筑標準實施工程建設,不按要求在建設現場設置“五牌一圖”(工程簡介牌、施工標牌、安全生產措施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不制定施工揚塵防治措施,不在工地主要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備、施工運輸車輛不加裝篷蓋密閉設施、建筑垃圾不按指定線路和地點拉運、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質量安全措施到位方面,重點查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特種設備使用程序不規范、防護用品安全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質量不過關、施工現場關鍵崗位管理和現場監理不到位、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執行不嚴格、安全事故處置措施和預警機制不完善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建成后工程實體質量問題突出的建設項目;四是規劃審批條件執行方面,重點查處不履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未依法取得各項審批手續或審批手續不全而擅自開工建設、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方案和規劃審批內容以及擅自調整項目容積率、批少建多、批此建彼和隨意減少綠化面積、不按規定配建標準地下停車場、垃圾轉運點、社區公共用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各類建筑工程;五是房地產開發和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落實方面,重點查處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違規預售商品房、逾期交房、合同面積與實物面積嚴重不符以及挪用契稅和大修理基金、拖延辦理房產證、違規收取各類費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服務意識不強、服務能力和效率不高,小區清掃保潔和各類設施設備運行管護不到位以及違規出售地上停車位、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抬高收費標準,采取限電、限水等不當措施逼迫業主繳納相關費用或采取威逼、利誘手段影響業委會履行正常職責職能的物業管理行為。
整治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本次綜合整治活動從3月20日開始到5月20日結束,分為宣傳動員階段、自查自糾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和鞏固提高階段等四個階段進行。同時要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整治活動,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加大對整治活動開展情況的督查力度,對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縣區和部門進行嚴肅問責。 (市政府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