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 巍 記者 李 亮)1月13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我市交警支隊藍商高交中隊商南執勤點民警依法向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違法乘客開出首張罰單。
據了解,近期我市發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因車上乘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造成了多人傷亡的嚴重后果。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藍商中隊商南執勤點依托公安集成指揮平臺進行視頻巡查,對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未系安全帶、駕駛時接打手持電話等嚴重威脅行車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車輛進行實施攔截,加大處罰與教育力度。1月13日8時,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陜A7HJ19”的五菱面包車時速達到106KM/小時,同時副駕駛一名女乘客未按規定系安全帶,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執勤民警隨即將其攔停,在對兩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之后,對駕駛人胡某“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警告,對乘車人徐某某“在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乘坐機動車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第八十九條之規定罰款50元。記者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應遵守法律規定,關愛生命,系好安全帶,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