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通訊員 張小勇 記者 賈書章)日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關于加強豆芽質量安全監管的指導意見(試行)》,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意見》著重對豆芽生產加工和市場銷售行為統一進行規范,為豆芽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立了規矩,定了標準。
《意見》要求,今后,豆芽生產企業、加工小作坊和經營主體,必須通過申請登記備案,經過現場檢查考核,取得“登記備案證”后,才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此規定為豆芽生產經營行為設置了市場準入門檻,著重解決目前市場生產經營主體底子不清、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市場競爭無序可循的不良傾向。通過登記備案,使過去隱藏于城中村、居民小區和城鄉結合部等處的豆芽生產加工黑作坊、黑窩點、黑攤販逐漸浮出水面,逐步納入監管部門視野之中,積極接受規范提高和日常監督,確保豆芽產品質量安全可視、可控,為后期監管提供有力保障。同時,《意見》明確規定,豆芽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必須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原料進貨查驗、產品檢驗檢測、生產記錄制度、購銷臺賬和人員健康檢查等制度,對原輔料、工藝用水和生產工藝過程等生產經營環節進行全程控制,對工藝用水、原輔料、半成品、制成品定期進行檢驗檢測等,在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得隨意添加未經國家批準的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抗生素等化學藥劑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包裝轉運豆芽產品,在超市不得銷無包裝、散裝豆芽產品等。對不按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