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賀秦菊)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讓我市城鄉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4月13日,市民政局印發了《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通知》,要求各縣區民政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時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保障標準。具體調整標準為: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375元/月·人,月人均補差不低于275元。農村低保標準調整為2250元/年·人,月人均補差不低于140元,原農村低保月人均分檔救助標準調整為A檔185元,B檔150元,C檔60元。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調整為集中供養對象6000元/年·人(其中現金不低于5800元),分散供養對象5500元/年·人(其中現金不低于5300元)。
此次提標從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將惠及全市18.14萬城鄉低保對象和1.86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各縣區民政局將從二季度起按照新的標準進行保障,并對去年10月至今的低保金提標差額進行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