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李立平)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我市決定對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從2015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提高。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是: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以上三款依次執行。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第11次調整,我市涉及34022名退休職工。此項工作,從3月26日開始,全市養老保險經辦系統正全力以赴做好調整發放工作,確保全市今年調整增加的1至3月份的基本養老金,于4月25日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從4月份起實行確保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