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張宏 余甜)2月4日,柞水縣奧松地產迎春花園小區建筑工地,來自四川、甘肅、安康等地的156名農民終于拿到了205萬元的拖欠工資。
年末歲初,農民工討薪問題成為社會焦點,為解決農民工討薪難,各級政府也紛紛出招。很多地方政府啟動多部門聯動機制為農民工維權,在信訪、住建、人社以及公安等部門的全力配合下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我們應該看到政府出面大包大攬、保證金支付工資都是權宜之計,政府出面幫農民工討薪的行為應予點贊。不過,年年如此,也表明這一問題從未得到根治,癥結在哪里?如何從源頭上杜絕農民工“年年討薪”行為的發生,這才是值得思考的。
首先,政府部門應大力宣傳涉及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運用法律手段維權。通過社會廣泛宣傳使農民工了解到在勞動過程中應享有的基本權益,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等,不會因沒有勞動合同或證據不足而導致無法采用法律手段維護其基本權利。其次,應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工權益的單位,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予以通報和媒體曝光,降低其社會公信力;對存在欠薪問題的用人單位,執法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將處以罰款;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的單位,將報請相關政府部門責令其停業整頓或關閉,并由相關部門降低或取消其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并向社會公布;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第三,應暢通農民工討薪維權渠道,引導農民工正確維權。提早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執法檢查活動,通過矛盾早發現、問題早排除,以維護農民工的權益。設立投訴舉報窗口,并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安排專人負責接待、受理,保證投訴渠道的暢通,杜絕聚眾鬧訪纏訪行為的發生,積極引導他們通過理性渠道維護合法權益。最后,應該建立保障農民工權益的長效機制,用法律和制度來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相關部門聯合起來,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情況,從源頭上保障農民工基本權益。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發動全社會對企業進行監督。